您好,欢迎访问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各地资讯 正文

“中国渔政亮剑2020”潍坊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回顾

日期:2021-01-18 15:35:32
来源:潍坊海洋与渔业
分享到:

2020年,潍坊市海洋和渔业综合执法支队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海上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认真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专门方案,大力开展了九大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我市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近日因工作成绩突出,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表扬为“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1、大力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建立计划返港休渔渔船台账,逐船检查异地返港休渔渔船,严防疫情海上渔船输入。严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伏休责任书。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等“十项制度”,突出对重点渔船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加强与海警、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协调多部门开展联合巡航行动4次,加大日常海陆执法力度,确保了伏休秩序稳定。特别是在7月份海上执法检查时,刘文鹏等执法人员沉着应对、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渔船一艘。伏休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38人次、车辆509辆次、行程15551公里,船艇267航次、航程13164海里,检查渔港码头810个次、渔船2143艘次、市场129个次,依法查处违规渔船70艘,收缴罚款107.0857万元。

2、大力开展涉外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始终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大力加强海洋渔船管控和涉外渔业执法。一是严格落实海洋渔船管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管控和排查措施。组织重点市区到涉外生产能力渔船异地停靠集中地石岛进行现场检查,召开船东船长参加的“全市(石岛)海洋渔船管控工作座谈会”。严格实行24小时监控和定时点名制度,每天对453艘110千瓦以上重点管控渔船动态进行排查上报,严厉查处私自关闭北斗卫星等定位设备行为,严防涉外违规事件发生。三是建立渔船管控行刑衔接机制。与潍坊海警局联合下发了《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与潍坊海警局海上渔业执法协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山东省严厉整治海洋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十二条措施》《全省涉外渔船管控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建立了辖区渔船、从业渔民、渔业中介机构和渔获经营者台账,全市共排查渔船823艘,渔民2587人,捕捞渔获经营者16人,渔业船员中介服务机构3家,渔船修造企业4家,渔港6个,排查出脱审脱检渔船61艘,涉渔“三无”船舶8艘。全年我市渔船未发生涉外违规事件。

3、大力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专项执法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四级责任体系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宣传动员,引导船主主动上交涉渔“三无”船舶。积极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排查,建立了渔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机制,加强对海上、港口、渔船修造企业等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共收缴涉渔“三无”船舶58艘,维护了辖区良好渔业生产秩序。

4、大力开展“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

严格陆地网具管理。对所有渔船逐船进行了网具使用检查,对渔具生产企业、渔具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制造、销售违规渔具行为。加强海上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共清缴“地笼”4064顶,流刺网300余米,没收拖曳水冲刺耙耙刺6架,查处使用禁用渔具渔船18艘,罚款12.82万元。将5艘使用禁用渔具渔船报省总队列入“黑名单”,形成了强大震慑力。

5、大力开展了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成立了渔港污染防治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渔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8月中旬完成了全市名录内渔港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渔港环境整治方案进行了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11月中旬全部完成。加快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调试和运行,建立了渔港、渔船污染物收集、转运记录和台账,提高了污染物规范收集、转运和处置水平。

6、大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签《潍坊市渔业执法协作行刑衔接备忘录》。坚持水生野生动物繁育驯养日报告制度,我市现有的4个展演场馆均未发生异常。成功承办了2020年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水野科普宣传进“四区”活动12次,张贴发放宣传材料8860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水产品市场185个次,未发现非法销售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1只。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参与水产品监督抽检22次,协助省总队办理水产品抽检呈阳性案件1起。

7、大力开展跨区作业渔船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突出常态监管,严格管控措施。为纳入管理的渔船安装了新型北斗定位终端和AIS避碰设备,加强渔船进出港管理,密切关注渔船动向和信息。二是加强海上执法巡航。对重点交界水域、纠纷及事故易发海域进行了严控布防,严厉查处外省籍渔船非法进入我市违规生产行为。三是加强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渔船民生命财产安全。

8、大力开展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

我市在峡山水库及上下游实施为期3年的禁渔期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禁渔通告,禁止除专项(特许)捕捞外其他任何捕捞活动。全面实行禁渔补偿制度,维护渔区稳定。全年共清理大型“拦河网”3处,放生各类渔获物100余公斤。

9、大力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加强渔业法律知识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电鱼等使用违规渔具渔法捕捞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收缴电鱼器具2套。加强了电鱼高发时段和地区的日常执法巡查,保持对电鱼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