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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严格落实渔港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

日期:2021-03-18 14:38:58
来源:潍坊海洋与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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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做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印发了《潍坊市渔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潍坊市渔港渔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办法》,对全市渔业港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办法将渔港、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由低到高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四个等级。渔港经营者、渔船经营者、船长对所属渔港、渔船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类梳理,建立健全本渔港、渔船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县市区海洋和渔业(主管)局及其渔业执法机构根据渔港、渔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情况,合理安排现场检查抽查频次,并根据现场检查抽查情况及时调整渔港、渔船风险等级。对存在低风险的每年执法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存在一般风险的每年执法检查不得少于2次,对存在较大风险的每年执法检查不得少于3次,对存在重大风险的每年执法检查不得少于4次。

对发现的渔港、渔船隐患,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重大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整改全过程监督、指导、协调、调度,直至隐患全部消除、漏洞全部堵塞、问题全部解决,有效防范和遏制渔港和渔船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