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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一档,威海高新区涉渔“三无”船舶实行规范处置

日期:2022-02-23 14:29:19
来源:威海高新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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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随着初村镇、怡园街道、田和街道分别在小石岛、双岛湾集中对86艘涉渔“三无”养殖船、垂钓产进行赋号,全区涉渔“三无”船舶赋号管理开始实施。

在前期集中拆解涉渔“三无”船舶的基础上,区渔船管控工作专班出台《关于涉渔“三无”船舶赋号管理的意见》,对评估合格、符合适航条件的涉渔“三无”船舶实行赋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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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赋号标准。对评估合格、符合适航条件的,由所有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证明材料、船舶合法来源等证明材料,涉渔“三无”养殖船还需按照100亩海域1艘船的标准提供海域使用证明,由镇街统一登记编号,建立“一船一档”,统一格式制定、安装船牌,所有人必须签订承诺书。

二是明确“三无”养殖船管理标准。所有统一登记编号、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三无”养殖船,明确严格进出港登记报告制度,服从停靠码头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登记养殖海区外其他海域作业;

不得从事养殖以外其他生产作业活动;不得在夜间、恶劣天气出海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不得出租买卖交易、私自变更船舶所有人;

报废后,不得用其他船舶重新登记替代,船号自动灭失。参照渔业船舶进行年审年检,不得违反安全适航规定;驾驶人员需取得机驾长证,须为有关船员购买人身险,安装AIS避碰装置。

必须根据实载人数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具及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救生、消防设施设备。不得从事任何违规违法活动。

三是明确“三无”垂钓船管理标准。所有统一登记编号、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三无”垂钓船,明确严格进出港登记报告制度,服从停靠码头工作人员管理,原则集中安排在双岛湾自然停泊点停靠,出海前必须进行报备,须登记出海人员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目的、作业区域,并保持通信畅通。

不得在休渔期间、夜间、恶劣天气出海垂钓作业;不得从事垂钓以外其他生产作业活动;不得出租买卖交易、私自变更船舶所有人;报废后,不得用其他船舶重新登记替代,船号自动灭失。

出海垂钓应持证驾驶,并穿戴救生衣,须为有关船员购买人身险;必须根据实载人数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具及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救生、消防设施设备。

作业海域不得超过规定范围,返港后进行检查、抽查渔获物,发现与要求不符的渔获物,将严肃查处。

应安装AIS避碰装置,参照渔业船舶进行年审年检,不得违反安全适航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规违法活动。

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涉渔“三无”船舶赋号368艘,“一船一档”全部建立,正在进行船牌安装工作。

下一步,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按照市渔船管控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结合海上涉渔安全工作专班开展的专项检查,继续做好涉渔“三无”船舶规范处置管理工作,力争全区588艘涉渔“三无”船舶2月底前实现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