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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渔业对外合作亮点多范围广

日期:2022-03-01 10:23:25
来源:中国渔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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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业农村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强化涉外渔业管理,稳定海上形势,推进多双边渔业合作,举办主场外交活动,展示负责任国家形象,取得显著成效。

向全世界分享中国方案、中国经验

由农业农村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亚太区域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球水产养殖大会去年9月22—24日在上海市召开。大会是新千年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全球渔业盛会,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及有关国际和区域组织的2700多人通过线上线下参加会议。大会通过的《促进全球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上海宣言》,全面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状况和促进可持续农业等发展目标,着力推动负责任水产养殖发展,加强伙伴关系和技术分享,塑造世界水产养殖的未来发展道路。同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与FAO联合发起了“全球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联盟”。FAO总干事屈冬玉表示,水产养殖在全球粮食安全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次大会将指引水产养殖为构建全球农业粮食体系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标志着全球水产养殖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会议期间,农业农村部和FAO共同举办以促进可持续水产养殖发展的南南和三方合作高端圆桌会议,是21世纪以来首次举办的水产养殖领域的南南和三方合作高级别活动。农业农村部发起《关于促进南南和三方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倡议》,提出推动国际社会加强水产养殖科技创新、促进知识分享和技术转移、增强全球水产养殖发展的韧性和潜力、推进全球水产养殖合作迈向更高水平等四方面合作内容,充分体现了我国在水产养殖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对推动水产养殖的南南和三方合作走深走实具有重要意义。东盟、南亚、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表示希望与我国进一步深化水产养殖领域合作,共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农业农村部制作的中国水产养殖成就宣传片和水产养殖成果展,在FAO官网和大会现场播放展示。

加强与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推动建立区域渔业合作新局面

由农业农村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首届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发展论坛去年12月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论坛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首次就渔业合作举行的高级别会议,来自10个建交太平洋岛国及有关国际、区域组织和国内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社团组织与企业代表共300多人通过线上线下参加了会议。

论坛以“开创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新局面”为主题,旨在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渔业务实合作,共同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增进中国和太平洋岛国人民福祉。论坛通过的《首届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发展论坛广州共识》,提出“推动建立政府间多边渔业磋商机制,定期举办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发展论坛;完善产业链和供应链,鼓励开展投资合作,提升太平洋岛国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商会、协会、企业等有关机构和组织相互沟通,推动太平洋岛国优质水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推进科研合作,探索共建中国—太平洋岛国现代渔业合作交流中心;建立常态化人员培训和交流机制,鼓励签订培训合作备忘录并建立联合培养机制”等务实合作举措,有力引领了下阶段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方向。巴布亚新几内亚渔业和海洋资源部部长利诺·汤姆表示,论坛将为中国和太平洋岛国合作搭建更加关键的平台,促进渔业领域的对话,推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

论坛期间,同步举办中国—太平洋岛国政策推介和渔业产业对接研讨会,我国4家远洋渔业企业分别与所罗门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基里巴斯等太平洋岛国签署渔业投资合作意向书,涵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等多个领域,实质性推进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渔业务实合作。

深化与周边国家渔业合作,促进边海生产秩序全面好转

去年,我国通过视频方式先后召开第十届中韩渔业高级别会议和中韩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一届年会,在加强资源养护、打击非法作业、促进产业合作等方面达成一系列共识,并签署会议纪要。自2000年《中韩渔业协定》生效以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黄海渔业生产秩序逐步好转,违规事件比高峰年份下降50%以上。此外,同步举办第三次中韩渔业资源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向黄海投放各类经济苗种100万尾,体现了两国共同养护黄海渔业资源的决心。

加强中俄边境水域渔政管理,渔民零越界捕捞。2021年继续开展中俄边境水域春季、秋季联合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同时,中方向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放流鲟科鱼类100万尾。据统计,2001年来累计放流2000万尾,有效改善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渔业资源状况。

继续推进北部湾渔业资源养护,造福中越两国渔民。2021年组织中越北部湾渔业资源联合增殖放流与养护活动,向北部湾放流经济苗种近5600万尾。从2017年以来,中方在北部湾放流经济鱼类8400余万尾以上,直接投入和产出比超过1∶5,不仅促进了北部湾渔业种群资源恢复,也为沿湾渔民增加了实实在在的“价值”。

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促进中老边民可持续发展。2021年组织开展澜沧江—湄公河中老同步增殖放流暨联合执法活动,共放流丝尾鳠、大鳞四须鲃、傣鲤等鱼苗25.4万尾。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中老两国在澜沧江—湄公河水域开展12次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土著鱼类近150万尾,有效保护了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成为中老合作的亮点。

巩固与重要国家双边渔业合作,积极发展全球渔业伙伴关系

推进中美渔业对话,增进理解互信。2015年以来,中美双方建立了“中美渔业对话”机制,定期就共同关心的全球和区域渔业问题交换意见,分享立场和信息。去年,召开中美渔业对话第五次会议,通报渔业最新政策,并就打击IUU捕鱼、区域渔业组织管理、海洋哺乳动物保护合作、渔业科技合作以及执法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目前该机制已成为中美渔业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落实《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宣言》,协调立场观点。召开中欧打击IUU工作组会间会议,通报双方打击IUU捕捞活动的政策措施和执法情况。《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宣言》由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和欧盟方面共同签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欧海洋和渔业合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落实《中新关于打击IUU的联合声明》,推动务实合作。召开第五次中新(新西兰)渔业对话,双方就渔业政策进展、打击IUU捕鱼、FAO相关事宜以及区域渔业管理等议题交换意见,推动在水产养殖、海鸟保护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新在双边渔业对话机制下的良好合作关系。

发挥技术优势,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平。建立了国内首个“FAO水产养殖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AMR)和生物安保参考中心”,成立了农业农村部“中非现代农业技术交流示范和培训联合中心”。举办现代渔业技术培训班,为30多个国家培训1100多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将苗种繁育、配合饲料、生态健康养殖等技术传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渔业治理体系

推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渔业发展目标,将我国绿色水产养殖理念写入第四次全球水产养殖大会《上海宣言》。建设性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渔业补贴谈判,推进渔业补贴政策改革,推动形成全面平衡、公平合理的成果文件。积极推进加入FAO《港口国措施协定》,组织召开《港口国措施协定》国际研讨会,会同国际社会打击IUU渔业活动。全面参与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等国际及区域渔业治理事务,维护我国渔业利益。

积极参与我国加入的8个区域渔业组织谈判磋商,参与区域养护管理措施等规则制定。首次派遣专业资源调查船开展公海渔业资源科学调查与评估,主动实施公海自主休渔,首次实施鱿钓渔船总量控制,加强公海渔业资源养护。深化与非洲、东南亚、南美洲等国家合作,共同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促进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派出渔业科学调查船,援助非洲国家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情况下,坚持完成所有调查任务。

提升国际履约能力,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挂钩。部署落实公海转载和运输船监管,继续以“零容忍”态度开展违规事件调查处理,远洋渔业生产秩序总体平稳有序。截至2021年底,180多家远洋渔业企业、2600多艘远洋渔船到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南极海域以及40多个合作国家海域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