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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严格管控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秩序

日期:2019-08-02 09:10:00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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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海洋伏季休渔后期严格管控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伏休后期严管严控措施,确保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秩序持续平稳。

休渔以来,山东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700余车次、渔政船4100余艘次、航程8.3万多海里,检查渔港码头8000余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05件,罚款971.22万元,没收渔获物11万余公斤,行刑衔接移交案件14起,涉案人员63人。7月10日-25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组织了今年第二次全省伏季休渔交叉执法督察,发现问题渔船584艘次,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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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伏休期间过户渔船、异地坞修渔船、被法院海关扣押渔船、外省籍渔船监管等问题,山东研究制定了更加强力的管控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伏休属地管理责任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从严执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到岗,实行伏休渔船和停泊渔港包保责任制,及时发现违规隐患和苗头,坚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严厉打击。

二是突出重点难点,切实抓好管控措施落实。由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指派专人现场核实异地坞修渔船,对未经批准擅自转港、坞修、超过规定时限未回港的,扣押回船籍港严肃处理。限期召回未经批准停靠外省渔船,按规定扣减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逐船现场核实法院和海关扣押渔船身份,重点对渔船标识、电子标签、终端设备、渔具装载等内容进行查验,重点跟踪监管近几年伏休期间多次发生被法院或海关扣押的渔船。

三是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非法套号及套牌渔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出海作业渔船,发挥行刑衔接强大威慑力,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

四是核实渔船基础信息。针对近期督查反映出的渔船标识和设备安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一次渔船标识和设备安装专项执法检查,从严规范渔船标识和设备管理,使渔船基础信息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