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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加强指导,多地公安渔政联手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日期:2020-04-10 14:11:56
来源:公安部食药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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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紧盯渔业管理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会同渔业管理部门全面排查长江、黄河等主要河流,自然保护、湿地等重要区域,以及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四大海域,重点整治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严厉打击“电毒炸”“迷魂阵”“拦河网” “粘网”“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依法惩处各类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促进了水生生物保护、水域生态修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山东东营:连续查处两起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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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和23日,东营公安机关、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在保护区海域秩序治理专项行动中,先后查处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经查,两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均为明知故犯,在清楚了解所处海域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情况下,仍使用一种俗称“地笼”(定制串联倒须笼)的禁用网具进行捕捞作业。目前,两艘涉案船舶均已扣押,4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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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位于黄河流域最末端,是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海域秩序治理工作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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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巡逻过程中,相关执法人员发现,有些渔民没有及时认识到禁止捕捞对于入海口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认为保护区海域范围广、渔船的机动性强,即便违法作业,也很难被执法部门发现。针对此种情况,东营警方会同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与海洋渔业、海警等多个涉海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从惩处和监管两个方向共同做好保护区海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重庆巫溪:男子非法捕捞,把自己“捕”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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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巫溪县一男子不顾禁渔期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大宁河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执法人员及时发现,成功将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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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大宁河流域前河段有人私自下河布置渔网,疑似非法捕捞。接到举报后,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巫溪县检察院、巫溪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在非法捕捞者邓某的家中查获到一尾12斤重的大鲵。执法人员当场对邓某家的渔网进行了销毁,并责令其将大鲵重新放回大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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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将对该案件作进一步的调查,如果当事人邓某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湘阴: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捕捞,5人被刑拘

近日,湘阴县公安局连续破获二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拘留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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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20时许,警方接报警称在县横岭湖自然保护区聚贤围水域有一大批人在非法电捕鱼。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渔政、保护区执法人员展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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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凌晨3点,在横岭湖自然保护区聚贤围水域抓获非法电捕鱼的嫌疑人侯某伍、汤某奇、邓某超、陈某波、邓某辉等5人,缴获渔获物近200斤,扣押电渔机设备渔船一批。经审讯,该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县横岭湖自然保护区聚贤围水域非法电捕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侯某伍等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东湛江:渔政联合公安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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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湛江霞山公安分局与广东省渔政总队等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并联动走访,发现一涉嫌非法捕捞线索后,立即展开侦查,抓获嫌疑人陈某富、陈某联两人,缴获非法捕捞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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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7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富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联驾驶一艘无船名号玻璃钢机动船从霞山区特呈岛港口出海捕捞水产品,陈某富沿船行驶路线将电拖网投放海底并发电捕捞水产品,当船行至霞山区特呈岛东南方向约2海里禁渔区海域时,两人将电拖网拉起并将网中水产品挑出放好,准备回家时被当场抓获,并被没收水产品和电拖网一张、无船名号玻璃钢机动船一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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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富对其伙同陈某联驾驶玻璃钢机动船在霞山区特呈岛东南约2海里的禁渔海域使用电拖网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