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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紧急通知

日期:2023-04-03 09:03:00
来源: 综合自山东省气象台、海洋预警台、威海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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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广大渔民朋友们:

4月3日8时,山东省气象台海浪蓝色预警信号、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强降雨和降温预报发布:  

海浪蓝色预警:受江淮气旋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 3 日夜间至 4 日早晨,渤海将出现 2.0 米到 3.0 米的中浪到大浪,黄海将出现 2.5 米到 3.5 米的大浪。滨州、东营、日照和青岛沿海将出现 2.0 米到 3.0 米的中浪到大浪, 近岸海域警报级别为蓝色。

海上大风预警:预计3—5日,3日夜间开始,渤海和渤海海峡南风5~6级阵风7级转北风8级阵风10~12级,黄海北部和中部南风6~7级阵风8级增强到7~8级阵风9~11级,大风将持续到5日白天。

强降雨和降温预报:预计3-5日,全省有一次明显降水和降温天气过程,其中3日鲁南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4日滨州、东营、潍坊和半岛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3日,鲁南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烟台和威海有小雨,其他地区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夜间最低气温:鲁中山区、鲁西北和半岛内陆地区9°C左右,其他地区11°C左右。

4日,滨州、东营、潍坊和半岛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他地区有小雨。夜间最低气温:鲁中山区3°C左右、有霜冻,其他地区6°C左右。

5日,夜间最低气温:鲁中山区3°C左右、有霜冻,其他地区6°C左右。

此次天气过程降水强度大、持续时间长、风力强,对交通运输、海上生产和清明假期出行等有不利影响,请做好防范。但降雨有利于缓解旱情,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净化空气。



山东发布紧急通知做好大风降温降雨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为切实做好大风降温降雨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大风降温降雨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加强预报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密天气监测频次,强化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号,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各级要组织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强化实时动态监测、会商,实时研判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及时发布临灾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将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通知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企业、船舶、居民,确保预警到户到人,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有针对性地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有针对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精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海上安全领域,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沿海七市要迅速通知出海渔船根据风力等级,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回港避风,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动态监管。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抓好防风、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大风蓝色预警期间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各级住建、市政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加固城市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矿山领域,严格执行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必要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等单位要提前做好安全防范预案。文化旅游领域,要强化旅游景点安全监管,提醒游客减少户外活动,必要时关停景区内高空游乐设施。农业领域,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雨防降温工作,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森林防火领域,清明节临近,各地要密切关注森林火险形势和大风影响,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格火源管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其他行业各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及时加固围板、临时构建物、广告牌等,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对危旧房屋、工棚、室外广告宣传牌、路边树木、电线杆等及时进行防风加固,防止出现坠落、倒塌、触电等事故。

三、强化应急值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天气过程发展趋势,随时掌握灾情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重大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