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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安全 | 大型船舶避让注意事项速来收藏

日期:2020-06-09 08:49:38
来源:威海蓝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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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型船舶,由于受自然环境和通航条件的限制,加上其本身排水量大、惯性大、盲区大、操纵性差等特点,所以在避让时必须首先注意“及早”两个字,即及早发现来船、及早控制船速、及早适时用舵、及早采取回舵。相对于小型船舶而言,大型船舶能否及时发现来船和严格把握好船舶操纵中用车或用舵的提前量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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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上避让

1.机动船的避让

早、大、宽、清

无论是大洋航行(俗称放洋)还是近海航行,大型船舶均应及早通过视觉、雷达与AIS发现来船,在互见中避让机动船时,应采用早、大、宽、清的避碰原则,尽早采取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避碰行动,保证在安全距离通过。大型集装箱船因船速快,在对遇局面中可在距来船8n mile 左右就采取行动,尽量保持与他船在2n mile 左右通过。但是,当能见度不良和风浪较大时,则应尽可能与他船保持2n mile 以上的会遇距离,以策安全。

舵让为主,车让为辅

与一般船舶一样,大型船舶在海上避让他船时也是“舵让为主,车让为辅“,基本上都采用改向避让的措施。由于大型船舶转向避让时前冲距离与反移量因惯性而增大,旋回时间与速度因舵效等原因而变慢,所以驾驶人员在操纵这类船舶避让他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惯性大和舵效差等因素而带来的局限性,及早取用大舵角来避免与他船形成紧迫局面。通常初始舵角在15°以上,待来舵后应及早回舵。考虑到有些超大型油轮在海上定速航行时受单台发电机工作负荷的限制而不宜使用大舵角时,则应提前采取10°~15°的舵角加以避让。

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

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在海上航行避让他船时,除了考虑转向避让外,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大幅度减速停船的措施。鉴于大型船舶惯性和冲程大的特点,船舶驾驶人员除了航行中严格控制船速外,在采取变速避让他船的行动时,必须及早和采取大幅度降速的行动,以确保避让可行性和有效性。如大型船舶采用停车避让时,其淌航中丧失舵效的时间出现的较早。一般来说,小型船舶余速在2~3kn 左右时尚有舵效,而大型船舶在4~5kn 左右时就已无舵效,其保持仅能维持舵效的速度肯定要较一般船舶快。为此,大型船舶的驾驶人员必须充分考虑这种特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来维持船舶的舵效,争取避让的主动权。

2.渔船的避让

大型船舶海上避让渔船时,除了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操纵性能的特点外,还应注意到不同种类渔船的作业特点

大型船舶海上避让渔船时,除了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操纵性能的特点外,还应注意到不同种类渔船的作业特点。在遇到密集的大群渔船时,最好是采取绕航的方法主动避开渔船群;不得不穿越渔船作业区时,必须极其谨慎地驾驶船舶,主机备车并控制好速度。避让拖网渔船时,在判明其动向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从其船头通过;避让双拖渔船时,则不能从双拖渔船中间穿越。在避让这些渔船时,如环境与条件许可,应在距离4n mile 或以外开始用舵避让。能见度良好时,如从其船头经过,应注意风流压的影响,最好能保持会遇1n mile 或以上的距离;如从其船尾经过,最近会遇距离需在2n mile 以上,以确保航行安全。能见度不良时,则应充分考虑当时环境与条件的局限性,更早地采取大幅度的避让行动,以确保与渔船有更为安全的会遇距离。

在避让非拖网渔船时,应密切注意和观测其动向

在避让非拖网渔船时,应密切注意和观测其动向,对静止的非拖网渔船可在3n mile 外采取避让行动,保持在1n mile 外通过;对航行中的非拖网渔船应在4n mile 左右开始用舵避让,最近会遇距离需保持在2n mile 左右,以策安全。

二、狭水道避让

1. 机动船的避让

狭水道避让来船时,首先应正确保持好自己的船位(按避碰规则的规定行驶在航道的右侧)和采用适合当时环境与条件的安全航速,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适时采用甚高频电话与来船联系,尽早通过通信与沟通来协调双方的避让行动

由于狭水道可航水域的限制,大型船舶采用大角度转向的方法来避让来船是难以实施的,所以必须通过严格控制或改变速度来达到避让的目的,提倡“多用车让,少用舵让”。与来船的会遇距离可视当时的环境与条件而定,但是必须确保相互通过时的安全,防止会遇横距过近而引起意外事故。

谨慎驾驶,加强瞭望,及早控制好船速

在抵达狭水道设定的航道交汇区(警戒区)、上下引航员区域、锚地、弯道处、转向点等复杂航段前,大型船舶必须特别谨慎驾驶,加强瞭望,及早控制好船速,避免在这些区域追越其他船舶或被他船追越,以免发生紧迫局面而陷人窘境。在航行中如遇能见度变差时,大型船舶应及时在船头安排瞭望人员和做好备锚工作,以加强瞭望和在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应急抛锚。总之,当出现视线不良、航道受阻、他船动态不明、联系不通、会让意图未统一等情况时,应立即毫不犹豫地大幅度减速停船,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判断局面和采取措施。如无法正常安全航行,应及时与VTS人员联系,必要时择地抛锚。

2. 小船和渔船的避让

认真观测和正确掌握它们的航行规律,主动积极地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

实际上,大型船舶在狭水道与其他大船相遇时的避让相对较为容易,只要双方都确保持自己的正确船位,走准航道,加强联系,正确避让即可相互安全通过。但是,大型船舶在狭水道避让小船和渔船时的难度却较大。主要原因是这些船舶经常违章航行,习惯横越航道和抢越大船船头,给大型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很大威胁。为了安全避让这些船舶,必须认真观测和正确掌握它们的航行规律,主动积极地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例如小船由于其主机功率小,船速低,一般都要借流航行,许多港口的航道内在初落时出口船较多,急落时达到最多,落末时减少;初涨时进口船较多,急涨时达到最多,涨末时减少。另外,为了节省时间和方便,小船一般都喜欢采用对角线走近路的航行方式,航行时往往只顾前方,不顾后面和左右,特别是在冬天,封闭的驾驶台加上柴油主机较响的声音,难以听到大船的警告笛号。大型船舶驾驶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这些小船的特点及顺潮航行的规律,保持足够戒备,并运用良好的船艺,谨慎驾驶。

另外,经常有渔船在狭水道与进出港航道内捕鱼。由于大型船舶在狭水道或航道内受到吃水和可航水域的限制,所以在这些水域避让渔船的操纵非常困难。当遇到有渔船占用航道时,大型船舶首先应控制好船速,并采用汽笛警告渔船让开。在采用停车淌航减速时,应注意到舵效会随船速的减慢而变差或消失,所以在淌航速度较低的情况下避让他船时,有时需用进车配合以增加舵效;如果当时航行水域宽度等通航条件许可,大型船舶必要时可果断采用大舵角避让,让开后马上采用大舵角返回原计划航线上。此外,在狭水道与两艘结队航行的渔船航向交叉相遇时,应注意到两船往往会一起抢越大船的船首(两船中前船多为指挥船,后船是被指挥船,后船为了紧随前船常会不管一切地抢越大船的船首)。对此,应保持高度警戒,切忌随意从他们之间驶过,以防碰撞后船。

 三、不同天气下的操纵和避让

良好天气

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频繁地测定驶近船舶精确的罗经方位作为及早发现碰撞危险的方法,并应切记有时方位变化明显但碰撞危险依然存在,特别是在驶近大型船舶或拖带船队时或是在近距离接近他船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还应按适用的经修订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早采取积极的行动,随后还应检查此种避碰行动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天气良好时,只要有可能,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进行雷达操作。

能见度不良

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的首要职责是遵守经修订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相应条款,特别是有关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航行,并使主机处于立即可操作的准备状态的条款。此外,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还应:

通知船长;

布置正规的瞭望;

显示航行灯;

操作和使用雷达。

黑夜期间

船长和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安排瞭望时应充分考虑到驾驶台设备和可供使用的助航仪器及其局限性、程序和所实施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