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建造开工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7〕1号)及其《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 2999-2010《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和《山东省渔业船舶建造单位技术条件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及其第二支队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文登海通造船有限公司钢质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威海德创船舶技术有限公司设计条件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结果见附件。评价结论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现予公告。
附件:山东省渔船设计建造维修单位技术条件评价结果
省总队船检处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