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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1-04-06 11:07:35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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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省政府安委会向有关市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印发《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以下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解决海上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商渔船防碰撞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加强商渔船航行停泊作业安全监管和渔业船舶安全源头管控,强化属地管理职能,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内河营运船舶动态监管,建立完成船籍地管理与作业地管理衔接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船东)责任落实,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强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强化船员实操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船员适任能力。

《实施方案》要求,有关市政府安委会和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安全技防水平和水上救助能力,加强海上交通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保障水上无线电畅通有效,严厉打击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篡改MMSI码、故意关闭AIS、乱设“网位仪”设备等违法行为,完善水上应急救助体系。要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健全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机制,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和事故教训吸取,对重大及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改等行为,依法依规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