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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保护南四湖,转产转业农民渔民将获补贴和扶持

日期:2021-12-06 08:41:00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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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四湖是山东省最大的淡水湖,具有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养殖、航运及旅游等综合功能,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南四湖还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上的重要调蓄水库,其水质问题对南水北调工程的成效具有重要影响。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表示,《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南四湖生态保护,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规定,南四湖流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改善河湖连通状况,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恢复河湖生态流量;同时要求南四湖水位低于最低生态水位时,应当采取措施补充水量。规定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保障河湖生态水量。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限制或者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活动。

《条例》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明确要求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河流入湖口和跨县(市、区)界断面设立水质监测装置,并组织定期监测。二是规定加强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城镇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三是规定加强对硫酸盐、氟化物超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的改水与整治,明确要求南四湖流域工矿企业应当对直接排入外环境的含氮磷、硫酸盐、氟化物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四是要求加强对船舶及其相关活动污染防治、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

王仲泉介绍说,《条例》建立健全了生态修复与培育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人工湿地。规定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施野生动物生境改善工程,采取措施限制和减少妨害大鸨、东方白鹳、大天鹅、鸳鸯、长耳鸮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人为活动;加强对莼菜、野菱、野大豆等重点保护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保护,组织开展湖内菹草、狐尾藻、芦苇、蒲草等水生植物的综合整治和科学利用,并在南四湖周边和主要汇水河流两侧规划建设立体植物带,开展造林绿化,打造沿湖生态廊道。规定南四湖流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南四湖岸线保护和岸线用途管制,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线自然形态。

《条例》还规定,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南四湖生态移民和产业转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因清理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和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等导致转产转业的农民、渔民给予补贴和扶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山东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四湖重点生态功能区纳入省级对下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范围,并协调南四湖供水受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对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