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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共同推进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部署加快建设“海上粮仓”等重点任务

日期:2021-10-29 10:59:14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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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海上粮仓”。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近日制定印发《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690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8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省、农业科技强省、农业机械化强省、农产品加工强省、农业开放发展强省,加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夯实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方案》指出,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产品出口额等常年居于全国首位。推动山东省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引领全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推进稳粮固农、科技强农、产业富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改革惠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山东农业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部署了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点任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供给,重点抓好大力发展粮食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建设“海上粮仓”等工作。提升科技装备条件强支撑,重点抓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进种业强省建设、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等工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增效益,重点抓好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经营服务主体等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品质,重点抓好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扩大农业国际合作拓市场,重点抓好构建农产品出口新格局、打造农业对外开放新平台、开拓农业“走出去”新领域等工作。深化农村改革添动能,重点抓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工作。

原文如下:

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

(2021—2025年)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产品出口额等常年居于全国首位。推动山东省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引领全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着力推进稳粮固农、科技强农、产业富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改革惠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山东农业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夯实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690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8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亿斤左右,生猪产能稳定在5000万头左右;基本建成农业科技强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68%、99%以上;基本建成农业机械化强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基本建成农产品加工强省,农产品加工业年营业收入超过3.3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3∶1;基本建成农业开放发展强省,农产品出口额持续稳定增长、领先全国,打造一批农产品出口强县、强市,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引领作用更加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供给。

1.大力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创新粮食生产激励机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在粮食产能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作,累计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整建制建设100个吨粮镇、30个吨粮县,支持德州市创建吨半粮市,鼓励东营、滨州、潍坊等市挖掘盐碱地粮食增产潜力。布局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适当扩大花生种植面积,推行玉米大豆轮作间作,稳定棉花生产。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基地,增加优质饲草供给。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蔬菜水果稳产保供工程,设施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300万亩左右,果品产业规模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

3.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加快胶东半岛肉禽、胶东鲁南生猪、沿黄奶业和肉牛、鲁西肉鸡等优势区标准化建设,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年产值10亿元以上畜禽屠宰企业达到100家。实施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支持胶东半岛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一级以上牛羊种畜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

4.加快建设“海上粮仓”。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稳步推进深远海养殖,打造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力争培育15处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10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局,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管理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提升科技装备条件强支撑。

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农业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行动,布局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健全小麦、玉米、马铃薯、智能农机装备等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打造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国家盐碱地农业科学观测试验站、生物资源与评价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综合科研试验基地,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涉农县全覆盖。

2.推进种业强省建设。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重点围绕基因工程育种、突破性农业新品种(系)培育等,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建成协同创新育种平台10个以上,育成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100个以上。推进建设国家区域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力争10家企业进入全国前50强。

3.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推广,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逐步补上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短板,加快提高林果、设施种植、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推动农机农艺融合、良法良机配套,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

4.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数字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应用中心、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管理系统、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动态监管平台,建成一批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支持淄博市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济南、青岛、潍坊智慧农业试验区。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省农科院,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科技教育司、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增效益。

1.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寿光蔬菜、栖霞苹果、德州扒鸡、乳山牡蛎等17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计划,建设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个以上,培育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以上,打造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扩大“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2.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引导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建设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以上、农业产业强镇1000个以上,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支持建设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蔬菜、水果田头仓储保鲜设施。

3.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0个,推出一批精品景点线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名优特农产品网上销售。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等建设农村创业园,开发乡村特色产业从业人员专项职业能力规范,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4.培育经营服务主体。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全面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加大对规范运行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支持各类农业企业做大做强、联合发展,培育示范家庭农场12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00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00家、联合体1000家。创新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出一批试点县和试点组织。

(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畜牧局,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市场与信息化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品质。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建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强化农产品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5600个,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生产端开具使用、市场端索要查看,树牢“不合格不上市”意识,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力度。

2.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发展高标准节水农业,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酸化区域和盐渍化区域土壤改良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完善捕捞限额管理和休渔禁渔制度,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绿色投入品使用试点,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6%、10%左右。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统筹推进农膜回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加快枣庄市、齐河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扩大农业国际合作拓市场。

1.构建农产品出口新格局。实施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落实原产地优惠政策,开辟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创新“线上+线下”展会形式,扩大蔬菜、水果、花生、畜禽、水产品等出口。鼓励出口农产品企业在国外进行商标注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出口产业聚集区25个,培育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100家,认定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50个,逐步形成“集聚区+企业+基地”三位一体农产品出口格局。

2.打造农业对外开放新平台。实施农业开放合作示范工程,建设省级、部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20个。深入推进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产品交易活动。高质量建设中日韩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举办亚洲(青岛)食品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

3.开拓农业“走出去”新领域。巩固提升远洋渔业对外合作,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服务贸易发展,带动农资农机等优势产能和配套技术对外转移,培育农业“走出去”新增长点。创新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开放合作。搭建农业对外合作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目标市场投资政策、技术标准、法律体系等针对性研究。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市场与信息化司、渔业渔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改革添动能。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依法保障成员权益,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自愿有偿退出试点。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造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3.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推动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计划财务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强市、强县、强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坚持省部共同推进、以省为主。山东省承担主体责任,强化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推动人才、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和优化配置。农业农村部加大资金项目安排等政策扶持力度,优先将相关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山东。双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重点负责协调推动方案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政策与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典型示范。创新提升“诸城模式”“潍坊模式”“寿光模式”,持续放大示范效应。科学评估各涉农县(市、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工作,总结推广典型范例。(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按职能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