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研究交流学习交流 正文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

日期:2020-07-02 09:52:45
来源:福汇渔业工作室
分享到:

01-800.jpg

1. 预防为主,防应结合;(预防)

2.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科学)

3. 统一领导,社会参与;(政府)

4. 统一指挥,协同应对;(海事)

专业救助力量(海事)为主,辅助救助力量(渔业)为辅。

支持引导渔船编队生产,积极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

5.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分级管理: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属地为主:由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海上搜救机构实施应急指挥。

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就近救助原则,善后处理工作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