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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我市两艘渔船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拟被处罚!

日期:2023-10-08 15:02:09
来源:龙口市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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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市海渔局成立了由班子成员带队,安全科人员牵头,执法队配合联动的检查工作组,聚焦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船员持证上岗、消防设施配备等重点环节,对我市重点渔港、码头、渔船停泊点和重点渔区,不间断开展渔业安全督导检查,现曝光部分违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典型案例:

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案

2023年10月5日,市海渔局通过桑岛码头进出港球机监控抓拍,发现鲁龙渔70**0号船和鲁龙渔62**9号船,渔民临水作业未穿戴救生衣,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市海渔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证据固定,对相关渔船进行了立案调查,拟按照《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对违法船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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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提醒广大渔民朋友们:

一要严格按照渔业船舶相关管理规定,核验自己的渔船是否取得了相关证照,排查渔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配备了救生衣、灭火器等常规器材。

二是严禁不穿救生衣,在极端天气、夜间不要单独到不熟悉的水域作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恶劣天气要及时返港避风,必须两人以上渔民结伴作业,以防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救援。

三是广大渔民朋友要有责任意识,自己是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渔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作业期间禁止饮酒。要做好防火、值班等工作,严禁明火作业。

渔民朋友们,对安全生产重视多一些,安全保障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抓好安全生产,积极举报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共建和谐平安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