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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国渔政亮剑2019”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907件

日期:2019-12-20 14:02:18
来源: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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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山东省以严格落实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渔具,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为重点,周密部署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海陆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 提升手段,持续保持休渔秩序稳定

(一)从严执行管理制度,夯实伏休管控责任

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转港申请批准、渔政执法协作、海查陆处、船厂巡查、统一处罚标准、违规渔船黑名单、行刑衔接、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十项管理制度。对群体性违法违规等重大案件,采取派员、发函等方式进行挂牌督办,对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下发的8件督办件第一时间部署核查,维护渔政执法权威。

(二)实行专项督导检查,强化重点渔船管控

5月13日至17日,对沿海各市应休渔渔船停港情况进行了交叉执法检查,逐艘比对和核实754艘渔船身份标识信息,依法处罚问题渔船56艘。7月10日至25日,对法院、海关扣押、大马力、未经批准在外省停靠、休渔期间过户、异地坞修、伏休未登记上报及被举报等7类渔船进行检查,共检查渔船1482艘次,发现问题渔船363艘并逐艘提出处理意见,确保违法必究。

(三)强化源头综合治理,从严落实伏休制度

健全渔船、渔港“双包保”责任制,坚持每日清点船位,准确掌握渔船动向,在重点港口抽调专人进驻蹲守。完善渔船监控值班制度,抽调9人组成渔船动态监控小组,实行24小时查看渔船渔港动态,每日3次在微信执法群定时通报监控情况。伏休期间,共通报涉嫌违规渔船352艘次,经查属实的7艘。

二、  完善措施,坚持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高压态势

(一)坚持高位谋划

4月下旬召开山东省违规渔具销毁现场观摩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11月举行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现场会,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二)严格督查督导

针对不同工作阶段,结合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相关信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同时结合伏季休渔和渔业安全执法督查等工作,将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沿海各市进行详细全面的督导检查。

(三)全面开展整治

坚持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起“立体布控、精细监管、区域督导”的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按照准用、过渡、禁用渔具三种类型分别登记造册,分类施治。突出陆地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强化进港卸货渔船网具检查。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对管辖海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做到查船必查网。强化与公安、市场、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对网具生产、销售、运输等多个环节进行监管。全年共清理整治违规网具22余万张/套。

三、联合发力,深入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

充分发挥涉外渔业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作用,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联合海警、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海陆综合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对涉渔非法船舶的清理取缔和拆解处置。全面摸排筛查,建立渔船、渔民信息台账,对未纳入正常监管、无法实船查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书证件、脱审脱检等“问题渔船”进行跟踪查找、集中监控、全面核实、依法查处,挤压涉渔“三无”船舶活动空间。依法查扣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船舶,重点对船证信息不符、故意假冒船名号牌、套用其他船舶证书、无法确认身份、来历不明的涉渔船舶,采取禁止离港、扣押回港、指定地点停靠等强制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全省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68艘。

四、水陆联动,严格落实黄河海河禁渔制度

结合“河长制”相关要求,组织沿河各市对捕捞渔船登记造册,划定渔船停泊区,开展港口、水面巡查和阶段性巡回检查。主动争取公安、市场、水政、城管等职能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勤联动、联合执法,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具入库、停止一切捕捞活动。按照农业农村部黄河禁渔交叉联合执法行动部署,对东平湖黄河流域及周边水域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派员对甘肃省兰州市段、临夏段黄河水域进行了交叉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任务。

五、统筹推进,打好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攻坚战

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渔业安全监管范围和对象,集中开展渔民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依港管船”措施,加大渔港,特别是老旧渔港、渔船安全通导设备升级维护力度,加快推进老旧渔船报废更新和压船减产,扎实做好渔港渔船防火、防污染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复查到位。加强渔船、牧场平台和海钓船管理,定期与渔船所有人、船长沟通联系,督促落实各项渔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渔船不失控、不漏管。加强对渔船作业和商船航行密集交叉水域巡航管制,确保不发生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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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3万余人次、执法车辆近6万辆次、执法船艇2.3万余艘次,检查渔港码头及自然停泊点9万余个次、船舶网具修造厂2082个次、市场29331个次、养殖场点202多个次、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场点430个次、渔船18万余艘次,水上巡查18万多海里、 陆上巡查53万多公里,排查发现并整治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渔船2264艘,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907件,涉案渔获物10万余公斤,罚款3873余万元,行刑衔接移交案件29起、涉案人员1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