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政策资讯 正文

我国首次公海自主休渔7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20-07-03 08:49:47
来源:农业农村部
分享到: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农渔发〔2020〕16号)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国首次在西南大西洋公海相关海域试行为期三个月的自主休渔。首次公海自主休渔,是我国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渔业活动采取的创新举措,对促进国际公海渔业资源科学养护和长期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本次休渔范围为32°S-44°S、48°W-60°W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是我国远洋鱿鱼渔业的主要作业区域之一。休渔期间,包括鱿鱼钓、拖网渔船等在西南大西洋公海相应区域作业的所有中国籍远洋渔船均需停止作业。

在东太平洋公海相关海域,将于9月1日起实施为期三个月的自主休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