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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10 10:2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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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渔业船员特别是普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解决船员持证上岗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渔业有序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助力渔业复工复产

当前,各地正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捕捞复工复产。但是,渔船出海无船员、船员上船无证书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精神以及我部工作安排,加强政策研究,疏通堵点,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进一步精简审批,简化程序,主动服务渔业复工复产。

二、拓宽培训渠道,开展渔业船员线上培训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渔业船员培训工作力度,拓宽培训渠道,推行渔业船员线上培训学时制。要按照 “停班不停训”的要求,鼓励、支持相关培训机构按照既定培训计划和安排,积极建立渔业船员网络培训平台,加快多媒体培训教材的开发,方便渔业船员利用电脑、手机APP等方式进行线上自主学习和实操模拟培训。同时,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做好线上参训人员的身份核查,严禁代训代考,保证线上学习培训质量。

三、创新考试方式,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技能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本着便利渔民群众的原则,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渔业职务船员仍按现行规定要求进行考试考核。要抓紧完善普通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及时对外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渔民群众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同时,要运用“大数据”比对方式,加强在线实时考试的“前台监控、后台复核”,确保考试秩序不乱、成绩真实有效,达到以考促学、提升安全生产技能的目的。

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船员证书办理效率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为渔业船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要积极利用全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远程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在船员证书申请材料审核“最多跑一次”基础上,通过网络实名认证、材料扫描和视频上传审核、邮件接收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渔业船员证书核发“一次不用跑”。同时,要大力提升网上无纸化办公水平,加快梳理渔业船员证书业务办理流程,大力缩减材料审核时限,推动各项政务数据实现共享,提高证书审批制发效率,确保渔业船员持证上岗。

 

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010-59192913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