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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明电: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0-06-30 09:26:25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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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丝毫不能有半点马虎大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1、突出抓好矿山安全管理。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汛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停电和暴雨淹井以及“雨季三防”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要加强双回路供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确保停电发生后能够迅速补充电源,确保安全、迅速、有效地撤出井下人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刚性规定落实,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凡天气预报为蓝色预警及以上或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2、突出抓好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各级供电部门要围绕一级用户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电网企业全面梳理网架结构,重点针对网架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进行线路改造升级。会同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协调联动,做好电网风险分析、运行监视、信息汇总和异常处置等工作。要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处置和故障抢修等预案,做好抢修队伍、备品备件和应急电源储备,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运行保障能力。

3、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4、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对海上交通的动态监管,遇到极端恶劣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各类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及时通知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实施紧急避风。各航运单位和港口要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

5、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要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及时应对,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进一步加强气象、水利、电力、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汛期战备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